第六章 附则

第六十四条    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,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   
第六十五条     本办法由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 第一章 总则
  第二章 旅游诚信记录的管理
  第三章 旅游诚信评价的管理
  第四章 激励与警示
  第五章 工作纪律与制度
  第六章 附则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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