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信照登
海南好风光旅行社公司员工王晓蔚挪用团款已立案
海南好风光旅行社有限公司来信反映: 该公司员工王晓蔚(1983年4月出生,女,汉族,海南海口市人,身份证号:460102198304271521)在负责操作20050426团过程中挪用团款人民币12878元至今未还。 该公司于2005年5月30日对其行为进行内部处理通报,解聘了王晓蔚,并于7月18日在海口晚报上公告通知其回公司处理有关善后事宜,但王晓蔚至今没有任何答复,其原先承诺的还款计划也没有落实。该公司已于2005年8月9日向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经侦大队报案,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已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。
二○○五年八月二十五日